高寿椿 孙维明 清光绪年间,在宝应县城商界中素有“三鼎”而立的老字号鼎盛米厂、鼎盛恒钱庄、鼎予恒南北杂货店颇负盛名,“三鼎”集工、贸、商于一体,一厂两店,互作后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成为县城商界中为数不多的大户之一。 一三鼎创始人朱鸿授又名朱采之,其父系本县观音寺乡人(现属金湖县),原本从小米贩子起家,逐步积累资金,后因年老由朱鸿授继承家业。朱鸿授从父亲经营稻米中得到启示,他看准了宝应是里下河地区盛产稻米,且大米、小米、糯米清香扑鼻,口味纯正,闻名全国,又踞水陆冲衢、交通便捷,商贸集散之优势。便于清光绪初年(1880年前后),在县城南门外投资兴办了碾米砻坊,从事稻米加工,由小到大,逐步发展,数年经营后,购置了机米设备,设字号鼎盛。鼎盛米厂从原来的单纯加工,变为购稻、加工、销售一条龙。由于鼎盛加工的米质量上乘,深受南北米商的青睐,一度可谓是“机器轰响,车水马龙,生意兴隆”,资金逐渐雄厚。为求更大的发展,朱鸿授决定在东乡买良田数十顷,租给佃户,每年由佃户缴租,使租稻直接进入米厂,既可减少专门谷仓,又可直接出售原粮,也可由米厂加工,使之再增值,一举三得。鼎盛米厂顶峰时,雇工达30余人,日加工稻米数万斤以上,远销大江南北。 春去秋来,随着鼎盛米厂规模的扩大,资金周转的矛盾也逐步显现。因此,朱鸿授为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为我所用,开设了“鼎盛恒”钱庄,雇工10余人,继而又开办了鼎予恒南北杂货店,雇工20余人,购置房产100多间。“三鼎”而立,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依托,经营红火,为商界人士所赞叹。 二据三鼎朱氏家族后人回忆,三鼎之所以一举成功,与其祖父朱鸿授善于用人,善于生财,善于管理大有关联。 善于用人:朱鸿授十分重视经理的人选,凭借自己多年从商的实践经验,物色人才,量才录用,先后聘请了叶锡元、王善之、张宾、顾百川、刁舜五等人担任三鼎经理,坚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大胆放手使用。如“鼎予恒”南北杂货店,人事、营销、财务等,全权委托经理决定,其他人无权干涉,即是朱氏亲属也不例外,据朱氏第三代朱德先介绍,他本人也没有在店中担任要职,仅做一名普通的销货员。所聘经理实行高薪聘用制,年终盈利给予一定红利,并明确要求经理必须忠于职守,对店东负责,无权为个人及任何人例外支出,更不允许出现营私舞弊行为。违者一经发现,坚决予以辞退。 善于生财:在三鼎发展过程中,朱氏家业日渐兴旺,积聚了一定钱财。朱鸿授除将大部分资金用于发展业务外,其余则逐年购置房产。购置房产选择沿街门面,交通方便,有商品营业价值。如县城南门外后街门面房绝大部分均被朱家购置,形成整体,既可作店房、厂房,也可对外出租,以租养房,以租购房,其生财之道可见一斑。 善于管理:朱氏对三鼎实行独立核算,年底各店盘点情况向店东报告,以便安排下年度大计,并视盈利分配奖励。因此,一年中各店经理均各显其能,注重营销,多得盈利,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特别是鼎予恒利用鼎盛恒雄厚资金提前直接进入产区江西、浙江等地购进桐油、土纸等货,获取季节性差价及价格上的优惠。鼎予恒在销售中坚持不以次充好,不短寸少两,服务态度热情周到,童叟无欺。品种力求货源充足、花色齐全、物美价廉。该店除在外地配足货源外,还自产香烛、石碱联代销售,以满足顾客需求。销售方法则以批发为主,兼顾门市。由于经营得当,信誉良好,效益年年上升。 三三鼎发展曾一度达到鼎盛时期,但朱氏家族后裔大部分从政、从教,无意经商,且战乱时期市场混乱,通货膨胀,效益下滑,逐年亏损,“三鼎”开始萎缩。 抗日战争时期,鼎盛恒钱庄因战乱而收缩直至停业。鼎盛米厂不久也改为合伙企业,实行代加工为主,直至1955年合并下放到望直港镇成为宝应县第二米厂一部分。鼎予恒南北杂货店由于失去依托,资金周转十分困难,该店经理征得店东同意,于解放初将原店清盘后增加外姓股份,由独资改为合伙,经营起死回生。合伙后的鼎予恒采取更加灵活的进货方式和销售对策。进货除用少量现金交易外,并深入产区以货易货,即:组织本地的农副特产品运入湖南、江西、浙江、上海等地,换回店中所需桐油、土纸、海味副食品等。 这种以货易货的进货方式,既减少了远途运输放空费,又降低了成本。店方与产区常来常往,关系密切,相互信任,信誉良好,即是一时无钱物,对方也可发货。除此,在销售上,进一步扩大批发业务范围,带动门市销售,由于进货渠道畅通,经营十分灵活,货真价实,业务量一直保持旺盛势头。解放后该店遵章纳税,在社会公益事业上起到了一定带头作用,深受同行赞誉,并得到当地政府的好评。1956年1月15日,鼎予恒南北杂货店加入公私合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