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捷 盛宣怀是近代史上的买办官僚,曾任晚清时的邮传、工部、商务大臣,垄断国家铁路、矿山、纺织各大企业,他的子弟们开设的公司商号颇多,清光绪十三年盛宣怀次子(佚名)在仪征大码头都会街西,现大码头粮站原址,置房产楼上下30多间,开设肇大当典。店堂三间两厢,设有高近五尺的柜台,店堂前有院落,临街是石库大门。店中除总管、协管(相当正副经理)朝奉数人外,尚有帐房、店员、杂役、护院(即保卫,有枪四支)等近30人。 据民国初年老人们传说,盛家公子开设肇大当典,置产约30万银元,流动资金也有30万银元,合计60多万银元。因盛家的企业公司一般资金在百万银元以上,清末民初肇大当典在仪征全县是首屈一指的大字号,除有护院人员枪支武器外,楼上养猫5只,院内养狗3只,以防鼠防贼。在经营管理上也很上层次,对待提物来典当的顾主条件也较优厚,很得人们的赞誉。那时仪征和十二圩开设当典的也不少,但层次上有不同,性质上也有区别。其大致可分: 有字号、有柜台、有仓库的才能称为正式当典。有字号、有柜台、无仓库的只能称为代当。光有字号而无柜无库的只称代押。后山区乡镇有的商店经手代押,只能称作代步。这是由某字号经手代收农村的物件交跑进货的脚班带往仪征肇大去典当,办手续取银回来交原主,所以称代步。 上面提到肇大当典经营上层次,对顾客上柜典当物件条件也较优惠,可用事实来说明。除仪征城而外,民初十二圩称得上当典的有久大、仁和、复隆3家,外有5家名为当典,实是代当。资金肇大预付,代他做业务。一多收利息,二拿肇大手续费。如某人需钱用,又无法借贷,只有将家中稍值钱的衣物拿去典当以应一时之急。可上柜典当的如四季衣服、皮毛绸缎、金银器皿、铜锡用具等等。肇大当典除上述各件外,还可典当珠宝古物、田契房契(需盖有官印合法契约)、名人书画等。一是肇大有高名的朝奉可鉴别真伪质地,二是肇大资金雄厚,需资千数甚至万数,随时可取。 关于穷人典当,在十二圩曾流传一件名人佳话,说的是张治中先生青年时在十二圩当警察,穷极无奈,曾两次由十二圩跑到大码头肇大去典当衣物应急,因十二圩当典估值低,折扣大,押款少,利息高才不得已多跑十几里路程。多少年笔者都不信此事是真,1984年后阅读中央文史资料,刊载了张治中先生自述片断,青少年时在安庆杂货店学徒,因在家时学习刻苦,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认为学徒做生意没有出路,很想外出闯一闯。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圩盐务兴旺,桐巢地区在十二圩的人很多。张先生离开安庆来十二圩投亲靠友,谋事栖身。盐场多数是盐工,同乡多是船工来往行船长江,没有适合他做的事。他就要求从军。十二圩街区的警察局员额不足30人,无缺不补,盐务税警虽有300人,一时也无缺额。只能待机候补,先充临时代班,即某员警有事故不能上班轮值,由张去代替,且都三天五日,每日得代班费二角多钱,多时无班可代生活发生困难,只有典当衣物之路。十二圩典当条件苛刻,有人建议他跑仪征肇大可多押点钱。张先生曾说:“气死莫告状,穷死莫当当。”此语不假,他是亲身体会的。 仪征肇大当典,业务遍及全县,凡是代当、代步,全靠该店资金。即是正式当典也与肇大挂钩,如库存已满,周转不灵,也将库存运至肇大,拨毕资金。1930年后仪征发现一批珍贵秦汉镜鼎仪器,当时的县长以寄存在肇大为名,变相地索了一笔钱财。当时肇大在仪征地区可称为当典业的“托拉斯”,一点也不过份的。 |